有網友在Dcard PO一則文,還附上他被辭退的那句話: 「是我慫恿他們離職的。」
事情是這樣的,該名網友在公司上班一年,剛巧有兩名同事接續離職,這網友就跟其他同事,用Line開玩笑說:「「我來公司先慫恿XXX離職,再慫恿XXX,我是內奸呵」
被同事將對話記錄交給公司,隔天就收到被辭退通知。
原PO網友覺得公司怎能在沒有求證他的情況之下,就將他辭退呢? 他不過是開玩笑的而已,那不是事實。
此文一PO,網友們幾乎是一面倒,認為原PO的公司,已拿有Line的對象記錄,那即是證據,不需再求證,更多的網友則認為,這類的話不能亂說,只能說是自作孽、真玩笑不好笑……等等。
站在旁觀的角度來說,立馬指責起原PO在耍白痴,而我同時也自我警悌,話真的能不亂說,即使是無關痛癢,讓有心人聽到去轉述,或是截圖去告狀,實在是得不償失呀!
在職場上,不求有功,只求無過,安穩當個上班族,再盡情地過好下班的生活,就是社畜的最高指導原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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