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ET TODAY有這麼一篇報告,說是有名40歲的單身女性去面試,面試官看到她的結婚狀態是未婚,就與面試者討論起結不結婚這個議題。
該名40歲的單身女性面試者,坦然地聊到,對婚姻還是會有憧憬,只是目前沒有合適的對象。
而面試官用輕蔑的表情說:「第一次聽到這個奇怪的答案,一般到妳這年紀不都隨緣嗎?」
言下之意,40歲單身女性想結婚,是件天方夜譚,嫁不出去呀!是嗎?
40歲單身面試女,直接回懟:「快40歲,還想結婚,很怪嗎?」
氣得面試女PO文說,那還是一間知名企業呢,要她去上班,她也不願意!
這真的好欺負人哦…太過份了!
如果單身的你也有遇到這樣的單身歧視,可以搬出法律《就業服務法》
雇主不得要求求職人及員工提供「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」。
經查證屬實可開罰六萬至三十萬元。
單身的你,沒必要被歧視,單身無罪呀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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