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9月26日 星期四

《21個非出門單身聯誼不可的節日》第九個節日 | 白色情人節2、太年輕小子去婚活遭打槍


OH乖 你擅長被淘汰 後冠都派完你還在發呆
沒人靠過來 高貴別人會轉台 難怪在派對慘敗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節錄:《單身公害》蔡依林

幾歲去參加”婚姻活動”才不算去鬧場呢?
男子28歲到聯誼現場,遭在場的姐姐們打槍,要他趕快從大門走出去。
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 故事的肇事者是我本人,因不讓我弟變成單身公害,做姐姐的我決定做預先的準備,所以拖著他參加多對多的換桌聯誼。
        活動結束後我問我弟好不好玩,他說很難玩,下次不會再去了,我聽了不以為然,想著就是有你們這些宅男,寧願關在家裡也不肯出來交新朋友,女人們這才找不到人嫁。接著他淡淡地說:「有個女生叫我立刻從大門走出去回家。」
        什麼?竟然有人這樣欺負我弟。我從抱怨他到要為他打抱不平。
        我弟趕忙解釋,那個女生是笑笑的說,而那女生有說明,她認為28歲的男人還不用到聯誼活動找另一半,簡直是鬧場的。
        特別呢!“婚活”對28歲男子來說太早了,難怪我身邊年輕的男女生朋友們,還沒超過三十三歲,說到結婚這件事,總是劃清界線不談論,像是跟他們都沒關係,無論有沒有對象。

        甚至有個小女生,今年約27、28歲,長得很清新、個性又乖巧,吸引身邊的朋友想幫她介紹男朋友。不過她還沒走出兩年前失戀的陰影,拒絕認識新朋友更不想進入新戀情。

~待續~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