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1月29日 星期五

《21個非出門聯誼不可的節日》第十四個節日 | 夏至- 2、「聯誼咖」出遊目的,只能與相親對象


時間滴答地走  年華似水地流
年少輕狂的愛能多久  你放開我的手
綻放出燦爛的花朵
             節錄:《夏天的風》元衛覺醒

我身邊有一種類型的朋友,與我一樣大齡未婚,她們的生活即是上班 + 聯誼(或是有認識對象的聚會),其餘的娛樂活動她們能推開就推開。我不由得叫她們做「聯誼咖」。
        趁著晴朗的夏天約了聯誼咖出遊,約之前她們總會先瞭解同遊的人有誰,我直接說明是:有男孩子但不是可交往的對象,部份是年紀太小、部份是有對象,僅單純玩玩而已。她們斷然拒絕。她們表示:「已經沒有時間浪費,只想專心放在找對象上面。」拒絕的理由鏗鏘有力,我反搏的力道顯得薄弱,如果我愈反搏愈自打嘴巴,就是我貪玩,把時間浪費在其他無關緊要的事,才會銷不出去!

        自我反省一番後,我依然故我、我行我素。

        原因是:我把自己留到那麼晚沒進入婚姻,不是為了結婚而結婚,是為了尋找想成為怎樣的我,過著理想的生活,再找到一個跟我目標相同的人,共同創立一個家庭。
也許這個想法太崇高,但這個過程中,我慢慢找到一個讓自己舒適的姿態面對人生,可能接下來的歲月還是會一個人,所期許的愛情也僅能等待。
        我參加課程、去做義工、獨自旅遊、與人談些合作可能性、跟一群不是對象的朋友去唱歌、玩牌、聊天這些的確不能令我直接遇到有意願結婚的對象,可是讓我知道除了將自己嵌進某個人的家裡外,還能有其他面向證明自己的存在。

        不僅如此,我總在做其他不是找對象的活動中,顯得格外輕鬆、自在地談笑,反而讓人想幫我介紹對象,說著:「妳人這麼好又熱心,該有個男朋友才對」捧得我都要飛起來了!
        其實活絡人脈總是會遇到貴人,拉攏一次次與有緣人見面的機會,更勝過苦追緣份。

待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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